《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已经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详情请点击)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详情请点击)
 政策解读: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答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巡视员武涌就《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答问

问:为什么要专门制定关于公共机构节能的行政法规?
答: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问: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和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是:根据节约能源法有关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定,总结近年来开展国家机关节能工作的实践经验,从公共机构用能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出发,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有针对性地细化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和节能措施。条例的制定主要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有关制度和措施相对从严,以促使公共机构节能真正走在全社会的前列...

                                                 (详情请点击)

问:武司长,您好!我看见在《条例》中的第七条中有规定:“国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能否请您谈一下建筑节能标准出台的大概时间,就是什么时候出台?对于推动建筑节能有哪些作用?非常感谢!

答: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是我国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就开始为民用建筑建立相应的建筑节能标准。1986年建设部发布了我国第一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即《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该标准适用于严寒寒冷地区的采暖居住建筑,提出了节能30%的节能目标。1995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节能目标提高到50%...

                                                     (详情请点击)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等有多方面严格规定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条例》对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等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安装、使用节能设备。

   二是在既有建筑改造方面,《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充分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详情请点击)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进行 相关新闻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第二条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第七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详情请点击)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引导鼓励建筑节能科研...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对建设节约型政府有重...
个人有权举报国家机关浪费能源
温家宝主持会议 研究部署加强节油节电工作
中国将节能目标纳入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内容
法制办:用法律手段推动公共机构带头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