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四月,红云集团喜讯又传,云南省国家税务局“2007年度100名纳税大户光荣榜”,按年纳税数额排列,红云集团位列云南第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100户优秀纳税企业”红云集团同样名列前茅;“2007年度昆明地区工业企业纳税大户”100名排序中红云集团名列第一;“2007年度昆明地区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00强企业”红云集团位居第二位。
“纳税大户百强”将企业的经济实力与社会责任有机融合在一起,一方面展示了企业的业绩和贡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企业的责任和诚信。红云集团的价值观是“践行两个至上,追求实业报国”,以“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为己任,明确了生产的根本目标不仅仅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还需不断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还应当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把诚信、责任、奉献、和谐作为企业的使命。
税收是国家财富之源,是国家经济的血液和命脉,无论是基础设施的建设,还是公共事业的兴办,国防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投入,都离不开强大的税收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是企业对国家的贡献,是衡量企业社会价值、责任意识的硬指标。作为一种法定义务,依法纳税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集中体现。
以创牌于1958年的“云烟”为例,至今已累计为国家创造利税超过600亿元,对边疆云南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持续的努力。红云集团组建后,一个超越、创新、发展的红云在续写着精彩,2007年红云集团实现税利209亿元,与组建前的2005年相比增长57亿元,其中昆明地区实际缴纳税款94亿元,曲靖地区实际缴纳税款61亿元,昆明和曲靖入库税金同比分别增长15%和45%。
在一个竞争的舞台上,在一个诚信的时代中,红云集团坚信“诚信纳税”是彰显企业实力、取信于社会、展示企业良好形象和品牌价值的最核心指标之一。集团多次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税法,掌握各种必要的税收知识,增强了集团和员工的依法缴税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纳税观念;红云集团在持续推动企业效益的提升,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纳税申报质量,保证税款及时入库,树立良好社会信誉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自觉、依法、准确、及时地履行了红云集团的缴税义务,同时也履行着一个国有大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光荣职责和使命。 (红云集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