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是“两院”院士,如果你是进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那么,快快填表申报,我省将对高层次人才发放2007年度特殊生活补贴。这是记者昨天(12日)从省科技厅人事处获悉的。 发放补贴的人员范围为:(一)在云南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二)在岗的进入“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的人员以及进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人员(简称“百千万人才”);(三)在岗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及管理专家(简称“国突”);(四)在岗的博士生导师;(五)在岗的已获“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简称“省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补贴标准:“两院”院士每人每年10万元;“百千万人才”及“国突”每人每月2000元;博士生导师每人每月1000元;“省中青年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 我省对高层次人才的申报,也有明确的要求: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基本情况登记表》;博士生导师还必须提交所培养博士生的姓名、培养方向、培养期限的证明材料。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将《登记表》在本单位网页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并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登记表》、《明细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单位审核公示等综合情况报告,统一报送云南省科技厅人事处。 《登记表》、《明细表》可到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www.ynstc.gov.cn)或云南省科技信息网(http://www.ynst.net.cn)公告通知栏下载。 (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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