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办法是悬在官员头上的一把利剑

问责办法,看起来是针对官员,但受益的还是老百姓。 苏 颖 摄
由省政府制定的《问责办法》明确指出了10项应当受到问责的情形,这些详尽细致的规定让普通老百姓能够照章进行监督,在严格的问责处理方式中,全社会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力量在推动着政府一步步走向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
正“上梁”才能优“下梁”
日常生活中,问责制针对的“一把手”或许与老百姓相隔甚远,但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古训让普通市民对此次问责寄予厚望。
“长期以来,有些行政官员责任意识淡漠,只知道享受权力,而不自觉地去履行与权力并重的义务和责任。”在证券公司工作的白萧认为,问责追究让谁用的干部谁管理,并负有连带责任。“这有利于日常管理,优化官员队伍,能够造就高素质的行政人才,防止权力滥用。”
和许多市民一样,平时与白萧接触最多的是在基层工作的公务员。“虽然这次问责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但是我认为如果有一个好的领导,那么这股正气才会自上而下,感染每一个基层工作者。”
打破传统能上能下
“前段时间,昆明有公务员因为开会打瞌睡,被勒令辞职。行政问责就是要有这样的力度和魄力,要问就要问个明白,问出个结果。”市民刘炜表示,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就是要打破传统的行政官员队伍“能上不能下”的陈规陋习,建立一种更加直接的竞争淘汰机制。
“实施行政问责制,就意味着当官不仅要勤政、廉政,而且还要优政。要树立为官要做事,做事要负责。推行行政问责制是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从权力政府走向责任政府的关键一步。”他希望,在全社会监督的前提下,行政问责能问出一个个值得期待的结果。
问责要转变机关作风
“不思进取,不肯奋斗,推诿扯皮,漠然处之……这些看上去似乎没法追究责任的行为,同样是失职,同样应该受到处理。而行政问责则对这些行为有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方式。”公司职员王跃说,“行政问责制不仅对行政官员的‘乱作为’要问责,对‘不作为’和‘无作为’的也要问责,这样能够促进行政官员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和王跃一样,身为公务员的小普认为:“问责不是一问了之,问的目的是改变。希望此次行政问责能够彻底转变机关里的不良风气,而不是轰轰烈烈的走个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