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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贯彻实施《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我省举行学习宣传座谈会
2008年04月04日 13时52分00秒  来源:云南日报
  

    就贯彻实施《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昨日上午在昆明召开学习宣传座谈会。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于2007年11月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规定了我省行政区域内涉及学校安全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涉及学生与教职工安全等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学习和贯彻施行《条例》对于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我省教育法制建设,以及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良好氛围;  《条例》涉及的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把各项学校安全管理措施抓紧、抓实、抓好。

    省人大、省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昆明市教育部门、学校有关负责人,以及学生家长代表出席会议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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