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段丽元
“2008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治理隐患,有效防范重大特大事故来开展。”今日,云南省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省安全生产委员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段丽元在会议上做了重要报告。此次会议在总结2007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九项工作目标,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深化隐患治理,防范重大事故,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局的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工作任务,突出煤矿、煤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全省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四个明显下降”: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和重大事故明显下降;列入“十一五”规划和国民经济公报,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四项指标明显下降和“一个控制较好”的态势: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低于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目标520人。
据此,2008年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九项重点工作为:其一,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其二,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强化隐患治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也即将发出通知。要围绕治理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集中精力,分自查、督查、治理三个阶段重点做好这项工作,这是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也是主要任务。
其三,落实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强化四项监管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条例和暂行管理办法为高危从业人员及时缴纳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提取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三项保险。为此,还要做好以下四项措施:进一步完善三项经济政策的监管办法;把三项经济政策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和新一轮换证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落实三项经济政策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止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证照;把三项经济政策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制考核;在今年第四季度,省安委会将组织三项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三项经济政策的企业要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依法予以处罚。
其四,坚持重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深化对高危行业的专项整治,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例如在煤矿工作整治方面,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推广先进的开采工艺和瓦斯监控技术,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其五,要坚持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支持相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各级安监部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以积极的态度,切实加强同有关主管的协调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协同进行联合执法。要支持配合公安、交通,铁路,交通等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要严格依法治安,全面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要在现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从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快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预防事故、严格监管的配套规章、标准、规范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各颁证机关及相关部门在颁证换证时也要严守把关。
此外,要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努力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到快速响应,科学求援。各级安监部门要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推进种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求援队伍,或与专业求援队伍签订求援报务协议。
最后,要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和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以提高安监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