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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月21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日前,云南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今年1-2月份涉及4万余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所提高部分已基本补发,全省3月份起可按照失业保险金新标准直接发放,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较原标准平均增幅达35%。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介绍,失业保险金的调整,主要是为了缓解物价上涨因素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按照不同类别区域,新标准与其本人的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工资多少相挂钩,并列出3种不同发放额度。
其中,一类区即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调整后的标准分别为450、500、550元/月。二类区即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他设市城市,调整后的新标准分别为390、430、480元。三类区即其他各县的新标准分别为330、370、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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