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6日在政协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陈勋儒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九届省政协五年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实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渠道,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九届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共收到并立案提案4003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九届五次全会共收到提案689件,经审查立案678件。提案涉及的内容有:计划工交方面240件,占35.40%;教科文卫体方面143件,占21.10%;党群政法方面165件,占24.33%;农林水气方面76件,占11.20%;财贸金融方面54件,占7.97%。委员提案共582件,占85.84%,集体提案96件,占14.16%。不立案的11件,已用其他方式处理。提案送交109个承办单位办理,截止2007年12月31日,678件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提案135件,占19.90%;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57件,占67.40%;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65件,占9.59%;需报请上级或交由州、市解决的21件,占3.11%。12件重点提案分别由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评选表彰优秀提案35件。五年来,提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不断地总结经验,注重质量,完善制度,开拓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协同配合
提案工作涉及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提出、审查立案和办理的各个环节。领导重视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各方协同配合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础。五年来,中共云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全体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各提案承办单位,统一认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省政协全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均把提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向全会作提案工作报告、坚持主席会议审定优秀提案和重点提案、组织提案面商、参加提案工作视察、调研、督办等制度。提案承办单位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办理质量和成效明显提高。
(二)注重调研,提高质量
调研是提出高质量提案的基础。五年来,省政协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运用提案积极参政议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择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调查,充分论证,确保提案选题准、立意高、观点新、分析透、建议实。提案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反映大事,言之有据,建议具体,便于办理。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提案逐年增多。逐步形成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重点、深入调研、反复论证、认真撰写的提案形成机制。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
五年来,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数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形成职责明确、办理务实、督办有序、审核严格、答复规范的办理工作格局。承办单位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制,坚持与提案者沟通协商,坚持面商后再答复,加强续办续复,坚持选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针对性强、建议具体的提案重点办理,逐步形成分层次办理机制。省政协每年筛选10件左右重点提案,分别由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办理。提案委员会、提案者和承办单位“三结合”,通过联合调研,面商座谈,积极推动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承办单位把重点提案办理同推进本部门工作和解决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把落实提案意见建议同本单位实际工作结合;把重实效、抓落实,充分发挥政协提案作用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吸收提案者的真知灼见,使一些具有宏观性的意见建议进入决策思想,转变为推动工作的政策措施,提案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完善提案工作制度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保障。本届政协先后修订《政协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制定了《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关于重点提案确定和督办的暂行办法》、《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实施办法》、《省政协建议案工作规则》及《提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等提案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提案交办、重点提案督办、提案办理面商、续办续复等制度,提案办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做好服务,加强宣传
五年来,提案服务部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服务部门协调各方、联系内外的桥梁纽带作用,把为提案者和承办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通过召开面商座谈会,促进委员与承办单位互动交流;通过要求承办单位及时向委员发送有关工作情况和资料及省政协每年致信委员提供提案参考选题等途径,帮助委员知情明政。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细化立案标准,引导委员重视质量,促进提案质量提高。每年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及政协专委会座谈会、交流经验,听取意见,沟通情况,研究选题,征集提案,注意发挥他们在提案工作中的作用。坚持每年召开全省提案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全省政协提案工作经验。免费向州、市、县级政协及提案承办单位发放《政协提案管理软件》,推进提案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提案审查制度。及时做好提案交办工作,提高交办准确率。五年来,省政协领导共有63人(次)和提案委员142人(次),对省直38个单位和16个地州市进行了提案工作调研和视察。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了省政协办公厅、提案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了提案办理落实。 五年来共表彰优秀提案203件,提案承办先进单位50个、提案承办先进工作者154名、政协先进提案工作者211名。 通过《人民政协报》、《全国政协提案工作通讯》、《云南日报》、《云南政协报》、云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省政协网站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在《云南政协报》开辟了“提案追踪”、“提案广角”等专栏,刊登稿件1000余篇。《云南电视台》开设了“提案聚焦”栏目,制作播出节目220期,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了解。及时编发《提案工作简讯》、《提案信息摘编》、《优秀提案汇编》等,宣传提案中的重要建议。开放网络宣传,做到提案上政协网、提案宣传上政务网,扩大了提案工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