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近日从省政府获悉,从即日起,我省实行重大建设项目责任制,将今年确定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分解、工作重点和要求等,具体落实到责任人,以此增强抓落实的动力和压力,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悉,省政府已建立省领导联系重大建设项目制度,每个项目由一位省领导作为联系领导或分管领导,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建立厅级领导责任制,对每个重大建设项目确定一至两位厅级领导作为责任人,集中力量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此外,建立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协调会议制度,由省发改委、省经委、省交通厅等主要部门牵头,各项目的责任部门要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抓好项目进度和管理,并通过重大项目月报或季报形式,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 与此同时,进一步发挥督查机构作用,切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实行奖惩制度,对工作推进有力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工作拖拉、回避矛盾、延误时机的,要严厉批评、追究责任。(记者 李惠民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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