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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2007年04月03日 21时59分09秒  来源:云南日报网
  
坚决撤销各种收费评比活动
从本月起,我省将制定和完善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和规范的规章制度,以切实解决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为此,省监察厅等部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已收费用要退还
我省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将突出两个重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比较盛行,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专门针对企业和采取收费方式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必须撤销的项目为: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州、市以下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各地、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目前正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立即停止,已收取的费用要如数退还,并认真搞好清理整顿。
活动方案须报批
我省清理工作将着眼长效机制的建设,用制度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开展。今后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门明确要求举办的项目和省政府批准保留的项目,由主办单位将活动方案报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全省性临时报批项目,由主办单位在举办前将活动方案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实施;此次清理中明确撤销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得举办。
不得索要赞助费
同时,各级政府、各部门举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按照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奖励数量和金额,绝不允许以举办活动为名向基层单位转嫁经费负担,或变相收费;党政机关及人民团体举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委托民间社团组织承办,也不得以协办等形式参与社团组织举办的活动;各类社团举办相关活动也要规范行为,不得向企业、单位和群众索要赞助、强行摊派。(李惠民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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