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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亩耕地闲置成垃圾场
2008年10月11日 13时48分00秒  来源:彩龙中国网
  

    荒废的耕地堆满了建筑垃圾 记者张玉杰/摄

  六甲街道办事处新一村1组的村支书曹忠近2年来一直睡不安稳,因为村里的一块33.81亩的土地已经闲置了2年多了。不是村民们不愿意去耕种,而是耕地曾在枧槽河、大清河整治过程中,被用作河底淤泥干化处理用地。虽然在河道整治完成后,这块土地的表面被覆盖了30厘米厚的肥质土壤,但是因为灌溉水源、土壤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耕地无法耕种而不得不闲置。

  为此,村民们曾想将土地转租出去改作他用,从而弥补闲置的损失。然而,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是不能擅自改作他用的,也不能以出租土地的形式获取收益。目前,当地政府部门正在积极寻找适当的项目,让这块曾经肥沃的土地重新焕发新的生命。

  现状

  闲置土地变成垃圾场

  这块闲置的土地,总共40亩,位于官南大道六甲段,是六甲街道办事处新一村1组和金家村2组的共同耕地,其中新一村有33.81亩,金家村有6.19亩。这片土地比较平整,左傍海河,右依大清河,是附近村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一方沃土。

  从2004年7月9日起,因为整治入滇河道的需要,这40亩土地便从耕地变为枧槽河、大清河的河底淤泥干化处理用地,时间为2年。2006年7月31日,两条河道的整治工作完成后,这40亩土地也归还到了村民们的手中。

  “他们在干化土上覆盖了30厘米厚的山土后,就撤走了。但是,这种条件是无法耕种的。”昨天上午10点30分,新一村1组村支书曹忠和村小组长曹龙带着记者来到这块土地上。这片闲置的土地比旁边的公路高出约30厘米,一眼望去,平整的土地上长满了杂草和比人还高的灌木。由于闲置时间长了,已经有人将这里当成了垃圾场,在靠近公路一侧,堆放着几堆残砖烂瓦,同时还有一些黑色的炭渣。

  灌木丛中,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径,那是在附近耕种的农民,长时间横穿这片土地前往自家田地所踩出来的。显然,曾经的沃土已经变成了荒地,而且比旁边那些种植蔬菜的耕地高出了3米左右。在荒地尽头,是新一村1组村民王琴芳家的6分耕地,地里生长着绿油油的韭菜;黑色大棚中,是黄嫩嫩的韭黄。王琴芳正用锄头在地里锄草,她直起身子说:“那片荒地和这片耕地以前是连为一体的,是一块非常不错的耕地。”

  王琴芳种植的这片韭菜,平均每年能卖七八千元,这也是她家的主要经济收入。“那块地太可惜了,假如种植蔬菜的话,每年至少能获得20万元的收入。”

看着荒地旁的菜地,村干部有些焦急 记者张玉杰/摄


  焦心

  土质条件无法耕种

   当了10多年村支书的曹忠,今年55岁,是这块土地上土生土长的农民。对于这块比其他耕地高出许多的荒地,他显得一筹莫展。

   曹忠说:“这片土地曾经被挖了一个大坑,用于填埋河道里清理出来的淤泥,众多的淤泥堆积起来后,自然比旁边那片耕地高出了许多。”

  耕地的水源,主要来自于左侧的海河,靠公路边一个泵房吸水灌入田间的沟中,非常方便。显然,这片荒地的地理位置已经不具备水流经过,更不具备灌溉的条件。

  曹忠表示,荒地虽然覆盖了30厘米厚的山土,但是相比于曾经肥沃的土地,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也就是说,这片土地的闲置,主要是因为无法耕种所造成的。

  “不是我们不种,关键是这片土地的条件已经不适合种植了!”曹忠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土地转租出去,找个好的投资商,将土地利用起来。

  去年才当选村小组长的曹龙,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将这片土地利用起来,让村民们都能从中获益。“虽然村子所在的位置距离昆明主城区仅6公里,却由于缺乏大型企业、住宅区等,致使村民们至今只能依靠种田为生。”曹龙说。目前,村里还有六七户人家的住房是早年间所建的土坯房,由于外来流动人口较少,很多拥有楼房的村民们的房屋也只能一直空着。

  想法

  出租收取租金

  “一些离城区较近的村社,因为将土地租出去办工厂或者办企业,村民们每年都能分到不少红利,而我们只能对着这片荒地发呆。”曹龙说,要带动村民们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些荒地变成“宝地”,将荒地出租给一些投资商,逐年收取租金,村民们自然就有钱了。

  但是,他们的想法没有得到投资方的认可,曾有一家单位准备在这片荒地上建盖办公楼,以每亩18万元的价格买断,后来几经谈判,还加到了每亩18.5万元。“在召开村民大会时,大家都认为逐年收取租金才是唯一的出路。假如一次性卖给那家单位,这片土地从此以后就不再是我们的了,子孙后代怎么办,农民失去了土地能靠什么生活?”

  所以,村民们不愿意将土地卖出,只想当一个长久的“地主”,保证每年都有相对固定的收入。然而,村民们到相关部门咨询土地变更用途的相关手续时,却没有得到认可,因为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用地的用途是不能随意变更的,即使转租,也只能用作种植。

  国土部门

  农用地不能随意转租

  六甲街道办事处国土所科员沈春介绍,各级管理部门都知道新一村有这么一片闲置的土地,街道办已经在积极想办法寻找开发项目,只要有合适的项目,将对这片土地及时进行征用,不会让土地长久闲置的。

   同时,沈春还说,早在2年前,由滇管局牵头成立的枧槽河、大清河截污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就曾表示,这片土地已经不适合再作耕地使用,建议征用。“然而,村民们不同意,强烈要求复耕,政府后来只好将部分淤泥拉走,填充了30厘米厚的肥质土壤,政府为此花了好几十万元。”

  《土地管理法》中明文规定,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农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也就是说,农用地的转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对农用地进行调查确定,并经审批后才能进行。”沈春表示,土地是国家的,农民对土地只有耕作权,不能随意转租作他用,只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征用。征用后的土地,还必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对用途进行年限要求,工业用地的时间为50年,商业为40年,住宅为70年。在征用过程中,开发商必须与政府签订合同,并给予村集体适当的征地补偿。

  “假如开发商直接与村小组签订了租用土地并作他用的合同,该合同是无效的。”沈春说,只要被征用了的土地,期满后的所有权就直接属于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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