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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月8日),个旧市王强(化名)夫妇将自己所属的云锡机厂社区居委会及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刘开红,以侵犯自己的隐私权为由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应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此前,本报曾经报道过王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妹妹的故事。由于被女儿原就读的幼儿园知悉了自己身为艾滋病病人的信息,王强的女儿妹妹被幼儿园要求必须先做一个HIV检测才能考虑是否可以继续入园。王强认定,泄露信息的就是自家所在的个旧市机厂社区居委会。
孩子被拒园外 社区被疑泄露隐私
7月1日,王强的女儿被琳韵启蒙幼儿园拒绝入园,理由是其所在的小二班有几位家长反映,王强夫妇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因此,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和感染者的孩子在一个班。幼儿园于是提出,妹妹要出具一份HIV检测证明,以便向这些家长作出解释。
在几次交涉中,幼儿园都明确表示,其他家长们还很肯定自己消息的来源,因为“社区居委会有备案的”。“难道孩子以后要把检测报告贴在脸上,告诉所有人:‘我是阴性’吗?”在今年7月的第一次采访中,王强夫妇已经在考虑用法律的手段“还女儿一个清白”,同时,让社区和幼儿园认错。本报记者于今年7月28日,前往个旧市采访。暗访中,居委会书记刘开红在记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证实了辖区内王强夫妇确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7日晚上9点半,记者见到了妹妹的母亲。“我就是想让社区认错。我们的隐私是他们的管理范围,就想让他们有个认识,要对我们负责。”说起对官司有什么希望,她重复着“就想让他们认错”这句话。女儿妹妹由孩子的外公外婆照顾,接送到新的幼儿园。“我一般不送她,怕人家会看出来。”
诉社区幼儿园侵犯自己隐私权
由于该案并不公开审理,只有原被告双方、辩护律师及证人参与了庭审。王强夫妇委托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文林作为代理人,当天,夫妇两人并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
胡文林在代理词中称,王强夫妇作为云锡机厂社区居委会辖区居民,其申请低保、“四免一关怀”等福利政策时,均要首先向社区提出;同时由于我国在对艾滋病感染者(含病毒携带者)进行管理时,社区居委会承担着重要职能。在这样的前提下,云锡机厂社区居委会清楚原告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这一基本情况。而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则严重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即艾滋病病人的病史。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胡文林指出,《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还特别规定了,各部门及医疗机构、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信息资料实行保密管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
据他介绍,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社区居委会及其书记是否真的泄露了王强夫妇身为艾滋病人的隐私,以及是否应该对其精神损失进行赔偿。社区居委会及其书记请求法院驳回王强夫妇的诉讼请求,同时不同意调解。
据悉,该案将经过审委会讨论后择日宣判。(记者 纳梦月)(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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