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盖子移位,也没有安上防护网的沼气池夺走了一个生命,也打破了一个家庭原本平静的生活,事发时,距离2007年春节还有20天。死者张某的家人把东川区政府和东川区坝塘水库管理局、农村环境保护监测站一并告上了法庭,索赔480860元。
2006年11月,因东川区修建坝塘水库,该区坝塘村村民整体移民迁移,张某一家就在此时搬入了移民新村的新居。2007年1月29日,张某在清理自家猪圈时不小心落入了盖子移位的沼气池里。因为沼气池并未设防护网,待家人发现时,张某已停止了呼吸。
2007年8月,张某的家人向东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川区政府和当地的坝塘水库管理局、农村环境保护监测站赔偿486260元的损失。东川区法院审查后,认为此案不属于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
张某家人上诉到了昆明中院。2007年10月份,昆明中院撤销了东川区人民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指令东川区法院审理此案。2008年1月2日,张某的母亲去世了。张某的妻儿撤回诉讼,把原来的索赔数额减去老人的赡养费后,重新起诉到昆明中院。目前,昆明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