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贩毒被判有期徒刑1年,只差5个月就刑满释放的赵林纳闷:“怎么把我从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转到晋宁县看守所呢?难道那些事东窗事发了?”果然,刚被押到晋宁县看守所,晋宁警方便单刀直入提审赵林。百般抵赖两天后,已是“三进宫”的赵林坦白交代了入室盗窃上百次的犯罪事实。记者前天获悉,服刑人员赵林因涉嫌盗窃,将被公安机关再次移送检察院起诉。
赵林因涉嫌贩毒,于2007年6月4日被警方抓获,并于当年12月17日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1月11日,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历年未破案件现场痕迹进行比对时,发现服刑人员赵林与2006年10月19日发生在晋宁县磷矿生活区的一起盗窃案现场痕迹相符。
经过1个月的调查,结合相关证据,警方查实赵林从2004年9月至2007年5月,在昆明、晋宁、富民等地,入室盗窃作案上百起,涉案总价值约25万元。据民警介绍,赵林专门选择无人值守或值守情况较差的居民小区、家属区单元楼,在下午3点至4点时间段作案。敲门确定室内无人后,便用撬棍撬门或用自制钥匙扭锁入室盗窃。
现年32岁的贵州人赵林已是“三进宫”。1992年12月,仅16岁的赵林,就因犯盗窃枪支罪被贵州省安顺市法院判刑8年。1998年释放后不思悔改,于2000年因盗窃罪再次被判刑4年。刑满出狱的赵林来到昆明闯荡,但染上毒瘾,不可自拔。2007年11月21日,赵林因涉嫌贩毒被抓,同年12月被昆明市中院判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