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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内划停车位是为确保畅通?(图)
2008年04月14日 09时36分00秒  来源:云南法制报
  

  本报曾经以系列报道的形式报道了“昆明驿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驿通公司)违法收取占道停车费的事实,报道中,昆明市交警支队称:“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同时,报道提及驿通公司每年收取的临时停车费有上千万元。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市民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强烈关注,那么,时至今日,这些临时停车泊位是否真正起到了缓解压力的交通作用呢?昆明驿通公司的股东到底姓甚名谁呢?驿通公司每年上千万元的收费是否又有新的动向呢?近日,本报对此进行了追踪报道。

    道路临时停车位在添堵

  一些市民表示,临时停车位的划定没有缓解交通压力反倒加重。家住昆明市书林街的李先生说:“在书林街划定了一些临时停车位,当这些停车位停车后,开车从这些地方经过时,常常被堵得水泄不通,谈何缓解交通压力?”金实小区的一位老先生称,在该地段部分餐饮区虽然设置了很多车位,满足了部分人的需要,却影响了更多人出行。

  很多市民表示,临时停车位缓解交通压力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昆明市交警支队。昆明市交警支队宣传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当时由于昆明市交通拥堵严重,为了缓解这一现状,交警部门对全市所有地段经过统筹规划后才划定了停车泊位,是合理也是科学的。

  对此说法,很多市民表示,说临时停车位能够缓解交通拥堵,但事实是道路上的临时停车位加剧了交通拥堵。根本没有起到缓解交通拥堵的作用。

  而对于停车位的划定到底是否科学合理问题,很多专家学者在过去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停车位的划定并不科学,也没有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昆明停车位划定得不科学,随意性较大。”云南农业大学法律研究室的李治老师说。

  在《春城“临时停车位”先天缺陷?》中,昆明市城管局的江主任也认为,现在交警划定的有些临时停车泊位不科学不合理,占用了一些交通干道,致使一些道路本来是双行线,因为临时停车泊位的划定,变成了“单行线”。

  同时,停车泊位的划定也没有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依据《昆明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及出租汽车停车候客泊位的设置,应根据交通状况及客流量,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市城市管理部门统一进行规划。且划定时,交警部门应该会同规划、城管部门统一划定。但据了解,事实是,交警部门在划定临时停车泊位时,城管部门主要审查临时停车泊位的划定是否会影响市容市貌,所以城管部门一般情况下不会否定,现实中也没有发生过城管部门否定交警部门的事情。

  同时,很多专家表示,临时停车位的划定,从程序上来说,涉及到公共利益,却缺少了民众的声音,没有召开相应的论证会或者听证会。谈不上合理划分。

  云南大学曾粤兴教授说,昆明很多家庭都拥有了家庭轿车,这充分说明停车泊位的划定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在停车泊位的划定中,竟然没有民众的声音,这样的划定是不科学的。  

  云南行政学院吉龙华教授则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听证需要涉及到重大的公共利益才需要举行,除了特定的事项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听证以外,其余事项听证是选择性内容。但有关部门认为,停车泊位的设定普遍性不够,不属于公共利益重大的范围时,可以听证,也可以不听证。但吉教授又强调,由于决策不科学,政府机关的很多决定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民众权利受到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多听证总比少听证好,让民众广泛参与,很大程度上就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参与权和知情权也是民众的一项基本权利。

    神秘的股东到底是谁?

  在进行系列报道中的《收费公司责权不清涉嫌垄断?》一文的采访时,记者调查得知当时的“驿通公司”是由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昆明市道路安全协会两个法人股东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其中社团法人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出资85%,其主营范围是机动车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管理。该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昆明市交警支队。而另一股东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据业内人士介绍,该单位是昆明市交警支队的下级单位。

  在随后的《昆明市国资委关于驿通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一文中,昆明市国资委也称昆明市国资委授权驿通公司作为城市道路内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营运主体,并授权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作为国有股东了。

  那么,今天,这家公司的股东是否依然不变呢?对此,昆明市交警支队和昆明驿通公司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记者在昨日采访昆明市交警支队过程中,该支队宣传处一位负责人介绍,驿通公司是由昆明市政府和昆明市发改委批准成立的公司,由政府部门授权收费并负责全市的停车位管理,依据政府定价来收取费用,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财政。他说,驿通公司与交警部门没有任何的关系,交警部门下属的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考试中心也已经不是其公司的股东。

  但对于股东的组成,驿通公司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刚介绍说,驿通公司是在很紧急的情况下,由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考试中心和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作为国有股东组建的,现在两家单位依然是公司股东,但只是名誉股东,根本不参与公司的收益分配。

  一家号称是国有经济的公司,交警部门和驿通公司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呢?

    上千万收费去向何处?

  在记者采访中,市民一直很关心驿通公司每年上千万元的收费到底流向何处?本报也曾以《驿通公司年收费数千万元哪去了?》、《300余万元哪里去了?》等文章质疑了这些钱的流向,但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者驿通公司却始终未对所收款项的去向给公众作一个交待。就本问题,记者采访了昆明市交警支队和驿通公司。

  昆明市交警支队宣传处的负责人称,公司每年收取的费用,应该是全部上缴财政。

  对一些群众所反映的车辆在划定的停车泊位要收费,在没有划定的地方要交罚款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划定的停车位收取费用是由政府规定的,而在没有划定的地段停车被罚款这是法律规定的,任何人只要乱停车就要受到罚款的处分。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媒体来说,应该从引导群众在规定的地方停车出发,不要乱停车,只要合法停车,在指定的地方停车,罚款从何而来?

  昆明驿通公司李主任则称,对于资金的流向,在2007年2月16日由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已经明确回答,没有必要再作更多解释。具体收取的停车费按国资委制定的有关规定上缴。收入资金主要以财政收入上缴上级管理部门,以及以税收形式上缴税务部门。

  但是,在《驿通公司年收费数千万元哪去了?》一文中,记者曾向昆明市财政局咨询,昆明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明确回答,昆明驿通公司的收费没有交到财政,并告诉记者,如果驿通公司说已将停车收费资金上缴财政,那就让他们拿出凭证来。 

  对此,李主任只是说:“具体情况去我们上级主管部门国资委了解就行了,我也作不了过多的解释。” 那么,根据之前的计算,一个年收入达到千万元的国有企业,为何还高喊经济困难?李主任解释:驿通公司只能从收入中分配小部分用于公司运营,其它必须上缴国资委。直到目前,也没有任何部门给予驿通公司资金上的支持,现在公司几百人的吃饭都是问题,公司的经济支出一方面要用于为公司职员制定新的制服,另一方面还要统一标识设施的建设以及为公司职工购买保险。

  李主任解释说:“其实我们公司是很困难的,公司职员必须保持在410-420人之间才能正常运作,员工的收入主要由国资委核定工资后发放,现公司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仅有600多元,但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仍继续要把公司运营好,驿通公司现在的管理区域已扩展到二环路以外,但是行业还得由交通部门监管,资金方面依然由国资委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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