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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张续费卡偷充41万 昆明"许霆"一审被判13年
2008年04月10日 08时18分00秒  来源:都市时报
  

  昨天,在广州,轰动全国的“许霆恶意取款17.5万”案的主角许霆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希望改判无罪。

  而在昆明,和广州许霆案类似的利用电话充值卡疯狂充值41万余元的陈明应、饶金桃夫妇案,法院也作出了一审判决。

  购买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电话卡,陈明应、饶金桃夫妇开始用这些“宝贝”为千余部电话充值,短短两个月兑现人民币41万余元,这起昆明版许霆案以它的特殊性、蹊跷性及涉案金额更高的特点,在司法界掀起轩然大波。4月3日,盘龙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明应、饶金桃夫妇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每人并处罚金5万元。

  奇 电话卡变“摇钱树”

  陈明应、饶金桃夫妇,在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三竹营村开了“吉祥通讯”手机店,并在店里设置了一部公用电话,号码为“5702945”。去年1月,听说州市上的充值卡便宜,陈明应在一次到香格里拉旅游的过程中,从香格里拉一电信营业厅买了一些电话机及几张面值为100元的充值卡,顺便带回昆明销售使用。陈明应回到昆明后,像往常一样给自家的电话充值。每次充值,电脑语音均提示“充值无效”。

  一个偶然机会,陈明应夫妇查询话费时惊奇地发现,充值卡上的钱不仅充进去了,而且提示了多少次“充值无效”,钱就翻了多少倍。这一发现让夫妇俩欣喜若狂!

  拿着这些“宝贝”,他们不停地为自家小店的公用电话充值。尽管觉得此事蹊跷,但一段时间来的风平浪静,他们觉得走了“好运”。没把这一情况向电信部门举报。总是给自家电话充值,用也用不完,该怎么办呢?怎样才能让这种“好运”来得更猛烈些呢?夫妇俩纳了闷。

  控 3个月充值41万余元

  “何不拿来为话吧充值,别人买100元是100元,出85元我卖100元,这笔生意肯定有得赚。”这样想着,陈明应夫妇开始为话吧充值,别人见有利可图,欣喜地接受了服务,完成了交易。

  纸终究没包住火,随着夫妇俩的胃口越来越大,这个无底洞也越挖越深。这一亏缺引起电信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3月19日,电信部门立即向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报案,称他们发现电信公司公用电话的充值平台接口机上,有多个昆明小灵通号码和一个联通手机号码用户在非法充值。仅3月16日到19日,非法充值达17万元。该案被定为“概率小、离奇且复杂的案件”,警方立即开始紧锣密鼓地侦查。

  去年4月4日,陈明应、饶金桃夫妇在宁蒗县一加油站被抓获,当天被刑事拘留。2007年5月10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2月4日,陈明应夫妇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月至3月,陈明应和饶金桃在其经营的通信店内,使用座机“5702945”及两部小灵通,用7张不同卡号的充值卡反复对“5702945”充值,3个月共为电话充值1.31万元;2007年1月至3月,陈明应和饶金桃使用10余部电话,用15张充值卡反复对千余部公用电话非法充值,充值金额为40.215万元。

  审 夫妇称仅充了3.6万余元

法庭上出示的充值证据资料图片

  2月27日,昆明版许霆案在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数十人的旁听席座无虚席。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厚厚一沓证据,上面密密麻麻记载了那些“神奇充值卡“充值的时间、电话号码、户主和金额。

  公诉人称,因电信缴费系统存在异地电话充值技术等方面的漏洞,才导致市场上流出能反复充值的电话卡。陈明应、饶金桃以谋利为目的,非法使用电信卡充值,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证人证言。杨淑华等十几名证人均证实:2007年2、3月,一名自称刘祥的男子称电信公司搞活动,可以优惠为电信话吧公话充值,80元充100元,之后自己便通过此人为自己经营的电话充了值。

  面对指控,陈明应夫妇当庭喊冤。陈明应说:“我们之前充值从来没有失败过,所以听见失败的提示音我们就一充再充。后来因一个顾客因资费问题发生争执,无意中查询才发现里面的钱多了好多,我们无法控制这一切的发生。甚至可以说,那是一个不可预知的奇迹。”

  饶金桃也当庭声称:“电话卡上没注明不可以反复充值。我们通过实践才发现这一功能。昆明还有很多人也在用这种卡充值。把所有损失算在我们头上,我们是冤枉的。”

  夫妇两人同台受审,有人质疑他们已记不清自己究竟充了多少钱。而陈明应一口咬定“我们一共只充了3.6万余元”。他说:“别人对我们充值收取的金额不放心,所以每次充值后,他们在通过查询确定充值金额后,我们再去收钱。很多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去的,妻子并不知道。”

  陈明应夫妇的代理人王理乾律师直指陈明应夫妇的行为属“先善意后恶意的不当得利”。王理乾认为,充值卡是陈明应合法购买的,上面的号码和密码也是电信部门合法卖出的,陈明应不存在秘密窃取行为;陈明应夫妇充值遇到“飞来横财”,但他们无法控制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善意的。后来他们开始以此谋利时,主观上存在恶意,属于先善后恶的不当得利,但仅限于民事赔偿范畴,应当判其返还非法所得,而不应定性为盗窃罪。

  经过长时间的法庭激辩,孰是孰非,将等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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