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县公安局刑侦民警介绍,经过统计这几年的发案情况,发现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其中,最近两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数量接近1/3。由于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是以教育为主的目的,因此,案件报送到检察院时,好多是因“无逮捕必要”而未被批准逮捕。这样,宽容给一部分犯罪少年带来的,并不是教育,反倒成了放纵。就本案中的王某,如果首次作案时就被逮捕,那么他至少不会发展到吸毒,更不会发展到胁迫他人参与犯罪。反之,对王某的放纵又在某些方面使其成为了其他少年模仿的对象,负面效果非常大。
记者找到蒙自县检察院,想探讨对于当初王某首次作下重案时为何认为“无逮捕必要”,但因办案民警及领导均外出而未能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