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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劳动合同签订系列一餐饮业成不签劳动合同“重灾区”
2008年04月01日 10时55分00秒  来源:云南法制报
  

  编者按:《劳动合同法》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该法在昆明市各行业落实情况如何,记者日前对不同行业,不同部门进行采访,发现结果不容乐观。从今天起刊发此系列报道,旨在真正让《劳动合同法》的阳光“普照”。

  《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三个月了,省城昆明的实施情况如何?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怎样?记者从3月25日开始,用数天时间对省城一些餐饮企业进行了暗访,发现昆明市餐饮企业已成不签劳动合同的“重灾区”。

  3月25日,记者来到位于昆明市西园路的糊辣火鲢鱼火锅店一探“深浅”。这家饭店装潢考究,就座后,一位20岁出头的男服务生拿着菜单上前招呼。趁点菜之机,记者问该服务生:“在这家饭店干了多久?”他答:“一年多吧。”

  记者随后问该服务员,是否与老板签订了劳动合同?”他迟疑了一下才小声说:“还没签过。”这位服务生回答完记者的提问后,借上菜的机会跑开了,此后就一直刻意回避记者。

  在这家火锅店里,记者想找老板询问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一位值班经理表示“老板没来”。对于记者的提问,他顾左右而言他:“其实,餐饮行业人员流动性大,雇员大多是农村进城打工的青年男女,许多人都是打算干几年赚点钱就回家的,就算签了合同又有什么用?说不定哪一天,他们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人了,签劳动合同对他们来说有什么意义呢?”

  随后,记者在省城其他一些饭店、饭馆采访时,了解到的情况与西园路那家火锅店的情形大致相同。据昆明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在昆明市,餐饮行业向来是不签劳动合同的“重灾区”,许多餐饮企业以流动性大为由而拒绝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也时有发生。劳动部门有关人员表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昆明市还将加大对餐饮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力度,尽量清理其“死角”,让广大劳动者都能够享受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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