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连续接到数起犯罪分子利用发送手机短信诱骗银行卡客户,诈骗客户存款的群众报案。其中一名受害群众在收到手机诱骗信息后,将银行卡存款按犯罪分子提示转入对方帐号,造成被骗20余万元的重大损失。
经查,此类案件的作案过程主要是:犯罪分子通过群发手机短信,以发卡银行名义向银行卡客户手机发送短信息,内容称收信人已在昆明某百货商场购物消费数万元,将从相应帐目扣除,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号码。受害人带着疑问通过电话询问时,犯罪分子即自称是银联部门负责人,并称经过查询,受害人支出帐目中确实有过这样一笔消费,怀疑已被犯罪分子盗用银行卡资料,盗取了卡内资金,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报案电话××。当受害人拔打此电话时,犯罪分子以“昆明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部门”民警的身份,告诉受害人这是一起很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将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建议受害人立即拔打“北京信息卡管理中心”的电话,进行银行卡保护,防止资金再次被盗取。当受害人拔打电话时,犯罪分子以“北京信息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身份,告诉受害人要帮助其对银行卡进行加密,对资金进行保护,安装报警系统,并借机询问受害人在哪些银行办卡,卡上还有多少资金,如有要进行转帐予以保护。受害人被这些精心设计的环节所迷惑,将自己的存款按犯罪分子“指点”通过自动柜员机转帐到犯罪分子准备好的帐户上,犯罪分子骗局得逞。
目前,全国各地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除上述手段外,还有发布“号码中奖”、“免抵押、免担保办理小额贷款”、“出售二手车、套牌车”等信息进行诈骗的案件。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手机用户提高警惕,收到此类信息切莫轻信,如有疑问应直接向金融部门咨询或向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避免上当受骗。(陶源 杨忠海)(云南省公安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