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看门狗须买三者险
●单位养烈性犬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
险
昨天的听证会上,《条例》中关于饲养烈性犬的规定引来代表们热烈讨论——《条例》规定,重点区域禁止公民个人饲养藏獒、牛头梗、大丹犬、拳师犬、昆明犬等生性凶猛、容易伤人的烈性犬。单位因特殊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必须经公安机关严格审查,经批准后才能饲养,但饲养单位必须为此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我非常赞同饲养烈性犬的单位须强制购买保险这一条,如果得到实施,希望一定要坚持。”大学生代表小白表示,他曾有过被许多大狗围攻的经历,对烈性犬,他一直很怕。
“常看见一些女养犬人出门遛大狗,感觉她连牵狗都很吃力,让人看着都担心,生怕那狗绳被大狗突然给挣断。个人禁止饲养烈性犬,单位饲养也有了保险,让我们心里多少踏实些。”物管工作人员杨先生也同意饲养烈性犬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其实大狗并不直接等同于烈性犬,要避免这个误区。”犬类经营户王先生说,不按身高而按种类界定烈性犬非常科学,部分大型犬其实并不具有攻击性,希望农业(畜牧)部门在对烈性犬定性时一定要科学分类。
●多部门管理不如成立专职部门
“我认为专门成立一个部门来集中管理是值得考虑的,因为我担心多部门管理的效果可能不如单个部门好。”小白的另一条建议立刻得到一名代表的支持,“成立专门部门,让养犬人为犬只的检疫、办证落户等能更为便捷,省得养只小狗还得为了它东跑西跑。”
●成立专门的犬只伤人基金
“到底什么才是扰民?我觉得就此应该作出具体规定。”大学生小白认为,扰民问题如果没有一个界定标准,那将永远是双方各执一词,没有结果。他建议,是否可以考虑用狗吠声的分贝来界定扰民行为,然后作出判断和处罚。
“另外,并不是每次狗咬人都能顺利找到狗主人,特别是流浪犬。那么抢救伤者的经费由谁来垫付?我认为可以为此成立专门基金,发生这样的情况时肯定是先救人要紧,随后再找到狗主人对其进行处罚。”小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