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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昆交会撤展管理规定
2008年05月27日 14时19分00秒  来源:云南信息港
  

    昆交会撤展时间为6月11、12日,为确保参展企业安全、顺利有序地撤展,请自觉遵守大会规定,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做好各项撤展工作。

    一、在6月10日17:00之前严禁撤展。

    二、展样品及各种参展器材运出展馆大门,由参展单位到楼层服务台开具放行条,经门卫验核放行。撤展过程中展样品安全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三、特装撤展,须自行清理所有特装板材及废弃物。爱护馆内一切设施,不得夹带,不得损坏,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情节严重的予以惩罚。

    四、撤展期间,各交易团、组展单位须留人值班至撤展完毕,遇有情况,确保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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