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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奥运”亿万网友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征稿
2008年05月08日 10时43分00秒  来源:云南信息港
  

云南信息港作品投稿处>>>>

 举世瞩目的北京2008奥运会即将到来,在这激动人心的历史时刻,为了更好地迎接奥运、了解奥运、参与奥运,宣传奥运精神,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的指导下,云南信息港与全国190家具有新闻登载资质的网站,共同主办“我的奥运”亿万网友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

  一、活动名称

  “我的奥运”亿万网友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

  二、活动目的和原则

  通过作品大赛组织和动员广大网民共同关注奥运、了解奥运、参与奥运,从多侧面多角度宣传奥运精神,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于5月5日启动,10月下旬结束。

  四、作品征集

  1、征集内容:我心目中的奥运英雄,08奥运-与体育有关的故事,我眼中的奥运会……拿起你的笔和相机,精彩等您来呈现!点亮五环之光放飞奥运梦想!

  2、作品标准:

  1)必须是应征者的原创作品;作品形式不限;文字、图片、FLASH、DV均可。

  2)征集要求:文字、图片、FLASH、DV

      文字作品
  a、文体不限,字数应在3000字以内。
  b、作品以记叙为主,保证真实、准确,严禁抄袭、虚构,文责自负。

    摄影作品
  a、作品格式为JPGE文件,长边不小于800像素。
  b、图片上传规格原则上不大于1M,每组作品提交的数量最多不超过8张。

    FLASH作品
  参赛对象不限人数,既可以FLASH爱好者个人名义参赛,也可以FLASH工作室等团队名义参赛。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DV作品
  1、参赛DV作品不得是已经在电视台公开播出过的节目内容,但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

  2、参赛DV作品文件格式不限,可以提交各种常见格式的DV视频文件。提交的参赛视频作品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50MB。超过50MB视频的作品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电信第二长途枢纽大楼主楼11楼1106室)。

  3、作品上传:

  上传文字及摄影作品>>>

    上传Flash及DV作品>>>


  4、活动时间:5月5日至9月30日为征集期,9月30日至10月14日为网民评选期,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为专家评选期,10月20日公布评选结果。

  五、评选

  征集期,对应征作品进行部分展示;征集期结束后,专家组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作品参加网络评选;

  网络评选排名前20位的作品参加专家终选;专家终选出最后的获胜作品。评选结果将在云南信息港公示后最终确定奖项。奖项设置:优胜奖4名,颁发大奖各1份;参与奖40名,颁发纪念品各1份。

  六、版权

  本次活动征集所得作品云南信息港有权无偿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表、网络传播、允许他人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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