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警察白天夜晚的巡逻,我们心里从来没有这样踏实过。如果天天都能这样就太好了!”看着巡警从自家的商店门前经过,嵩明县北街68号商铺的老板杨艳梅心理充满了感慨。近日,无论早晚,嵩明县城的大街小巷总有巡逻人员不时经过。这标志着嵩明斥 资百万开展为期半年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拉开了序幕。
随着全市社会治安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强,城区“两抢一盗”案件得到了有效控制,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但各郊县治安整治的压力却因之而越来越大,各种流窜作案时有发生,盗抢等案件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反弹,给郊县治安带来极大的影响。据统计,今年1-3月,嵩明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94起,破57起,其中盗窃125起,占64.4%,两抢19起,占9.78%,破坏电信设施31起,占15.97%,以上三项共175起,占案件总数的90.2%。特别是3月以来,共立刑事案件82起,与去年同期比上升49.09%。1月至今仅县城所在地嵩阳镇就发生刑事案件116起,其中盗窃机动案件47起、盗割三电线路18起,全县23起两抢案件中,嵩阳镇就占17起,入室盗窃20余起。用当地百姓严云波的话说:“经常听到在街上又有人被抢了包,抢了金项链,我们心里也是害怕得很。晚上一个人出门都不敢背包。”
面对县城治安环境的严峻挑战,嵩明县加大了治安案件的打击力度,4月9日到16日所发的9起案件也在7天内全部告破,4月18日还对3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审公判。嵩明县政法委书记李建安告诉记者,县委、政府对各种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决定从今年4月份起继续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开展集中整治当前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专项行动,时间将一直持续到冬季严打之前,为期半年。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把打击抢劫、抢夺、盗割三电线路、盗窃机动车、盗窃农用设施以及其它重大刑事犯罪作为整治重点。不仅如此,这次集中治安整治行动还是全县规模最大的一次,各级各部门直接投入的资金也将达一百多万元。
“作为县城所在地的嵩阳镇,其发案历来占到了全县刑事案件的一半。” 嵩明县公安局副局长罗永泉说,为了切实加强县城治安防控、打击力度。由县公安局党委、嵩阳镇党委密切配合,按照人力、财力组成了百人巡防队伍,佩戴标志、配备头盔、电警棍、电击器,或蹲、或巡、或堵,做到了“街街有警,巷巷有人”。主要街面还实行“十铺十店十门”联防机制,开展全天候的联防。尤其加大了隐蔽地区、复杂场所、案件高发地的打、防、控、管率。
走在嵩明县城大街上,路口的警车闪烁着警灯,全副武装的巡逻人员随处可见。看着刚刚结束通宵执勤的嵩阳派出所警官李正云,市民刘纯心有感慨地说:“多亏了这些巡逻的警察,现在县城的治安好了很多,抢人的、偷人的都越来越少,我们走在街上也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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