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富民强市系列访谈之教育篇
访谈人物: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董棣
访谈主题:教育改革与发展
访谈事件:2008年2月24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决定》和《意见》)。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作为昆明教育到2010年发展的三大目标,以破解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
三个政策具有较强操作性
记者:昆明市出台的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和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在推进昆明教育发展中将起到哪些作用?
董棣:我个人认为,昆明市出台的《决定》和《意见》有新意、有可操作性,其中有几个可操作性很强的政策值得一提。
第一,提出科研院所可以办中小学。过去云南高校办的中小学比较多,如师大附中、云大附中等已成为成功的典范。但也有科研院所办的学校,因多种原因制约难以为续后又移交给当地政府,这当中既有经验又有教训。过去办学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非营利性的,现在科研院所办学则属市场经济中的民办范畴,具有一定的盈利性,能调动多种积极因素。运用市场机制办学能避免过去问题的重复,因此引导、发挥在昆科研院所智力资源的教育转化,对加快昆明优质教育总量增长、拓展教育资源的好处很多,并且意义重大,是教育发展思想解放的一种表现。
第二,教育投资实行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办教育有了政策支持,按教育市场需求吸引民间资本的机制,符合昆明发展的实际。
第三,新建小区必须建小学、幼儿园也写进《决定》中并成为硬指标。近年来昆明城市在空间上的拓展速度快、人口聚集提速,自然形成对小学、幼儿园需求的上升。在新建小区建小学、幼儿园,既是政府对居民的人文关怀,又是调整和优化小学、幼儿园区域布局的有效尝试,还是引导居民定居流向的一种手段,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联系实际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体现。
教师队伍 流动是手段,稳定是目的
记者:请您谈谈教师人事制度的改革对于学校教育所起到的作用。
董棣:教师人事制度的改革,采取了学校不再管理教师档案的办法,促进教师有序流动,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该制度在设计上是科学的。但在具体实施中,要关注培养和引进优秀教师与教师流动之间的关系变化,要坚持“不惟所有,只为所用”的原则来引导教师流动,让优秀教师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教师内部的梯队结构更加合理,形成保障昆明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教师队伍。
流动是为了相对的稳定,流动是手段,稳定是目的。要让校长和教师安下心来办学,否则受损害的是学生,特别是毕业班的教师更要确保稳定。因此,教师的流动必须有一个基本的限制条件(或道德底线),即不能使学生的学习成绩受到损害,尤其对于涉及中、高考班的教师流动一定要慎重。
培养优秀教师,除了教学水平的提高外,更为关键的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必须有约束教师行为规范的一整套措施。教师服务学生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高中阶段在评价学生能力、评价教学质量的过程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把服务于学生未来发展及其前途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第一追求。
改革有助于让百姓不必花钱择校
记者:在您看来,昆明的教育改革会给百姓带来什么好处?
董棣:昆明城区现有教育资源完成教育普及是不成问题的。关键的问题是,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因此存在家长、学生花钱择校的问题。
优秀教师是学校的办学根本。昆一中、三中、八中、十中、明通、中华等之所以有名,是因为集中拥有一大批优秀教师。学校是否优质的本质在于,学校是否拥有足够的优秀教师。昆明通过教育改革的激励机制,可以培养、引进大批优秀教师,优秀教师多了,择校的学生就少了,百姓花钱择校的问题也就解决了,教育水平总体上得到了提高。这不仅对学生、家长好,还附带对昆明交通的解堵有好处。
农村教育发展步子要加快
记者:您长期从事云南农村的研究,对昆明市所属县(市)区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也十分熟悉,教育改革在农村应该重点改什么?
董棣: 从教育对“三农”的作用情况看,农村教育必须作为昆明发展的主体内容加以高度重视。建议昆明市在这一轮教育改革中,将侧重点放在郊区及其广大农村,教育资源配置要向农村倾斜,对农村教育发展的步子要加快,使教育成为提高农村青少年素质的基本保障。
需要研究农村怎么发展教育的问题。目前,基础教育资源在城区是可以满足需求的,突出问题是提升质量,解决家长、学生择校的问题。而在农村就是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所以要在有代表性的地区、乡镇创办一些成规模的中小学、幼儿园。要用务实而灵活的方式、方法办好农村教育,例如:可以争取教育发达地区的援助、可在农村与城市间进行教师资源互动,可以制定优惠政策引导民营资本到郊区农村办学。总之,要用多种办法,来保证和提升农村教育的资源总量。此外,要创造条件,让城区孩子与农村孩子实现必要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农村学校与城区学习间的交流与互动制度。
校长“年薪制”要配套切实的实施细则
记者:《决定》中明确了许多具体实施办法,比如对农村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工作给予津贴,校长可实行“年薪制”等等,对此您有何评价?
董棣:《决定》中有许多内容定得比较“实”,如对农村优秀教师的奖励金额,对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的岗位津贴金额等等。但是,通过《决定》来明确很具体的金额,存在一个静态与动态的关系处理问题。如果中国经济在今后高速发展中使个人收入增幅比现在大得多,则《决定》所定金额就相对变小,届时,奖励金额可能起不到原有的激励效果。建议优秀教师的奖励金额用定性,但又能保实效的方式表述。
《决定》中提出有条件的学校校长可以搞“年薪制”,并且年薪由同级财政支付。我个人理解,“年薪”是指年收入10万元以上者,以目前昆明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来看,对于承担义务教育的学校,校长拿年薪,那么教师应该拿多少?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又该拿多少?校长“年薪制”的实行,需要事先配套能处理好校长与优秀教师收入比例关系的实施细则。对于承担非义务教育的学校,学校实行股份制后,校长“年薪制”、教师奖励,可以采取股份制激励方式。对于从城区支持农村教育的股份制学校,可用必要的股权激励,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