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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非公企业重大项目纳入市级重大推进项目范围,由市级领导亲自挂帅,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重点推进。
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在优势行业和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中优选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着力培育其做大做强。到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250户,超10亿元的企业达到20户。加快实施以创业扶持、创新发展、提高素质和增强竞争力为工作重点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和工业强县都要建立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每孵化1个企业,由受益地政府给予孵化基地3—5万元的奖励。
杜绝“老三乱”严禁“新三乱”
实施意见明确,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收费最少、标准最低的原则,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同时严格控制对非公企业的各种检查。坚决杜绝“老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厉制止“新三乱”:乱检查、乱培训、乱评比,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非公企业强制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企业有权拒绝和举报无证收费及不合法收费行为。对重点非公企业实施挂牌保护制度,未经县级及以上监察部门批准,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
政府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我市将成立“昆明市人民政府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市非公办设立市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投诉中心,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形成公益性、公共性、商业性三个层次的服务格局。对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人员,公安机关优先为其办理常住户口,户口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为7个工作日。支持非公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单位之间人才的合理双向流动。对非公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在办理人才引进、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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