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昆明市《五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将正式施行,证照工本费、登记注册费等与人民群众和企业发展相关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免收优惠政策。实行免收优惠政策后的相关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并要求实行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华区区委书记罗建宾说:“要通过软环境建设,将五华区打造成为中西部乃至全国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和低交易成本、低生产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福地和宝地。”《五华区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五华区限时办结制》和《五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等也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五华区限时办结制》要求,区内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责内的承办事项应当在规定办结时限内及时办理;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全部材料。该办不办或有意刁难、设置障碍,责任意识淡漠、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致使办事人员来回奔波,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处理。
五华区各单位在向办事人提供审批、审核或其他服务事项时,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未能办结的,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办事人的,不按规定给办事人答复的,都将被视为违反限时办结制行为。办事人可向该单位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投诉。各有关单位接到投诉后必须受理,并认真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办事人。
同时,五华区区委决定在全区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对应该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违反限时办结制的将被问责。其中,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负责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问责。
罗建宾要求全区树立“你投资我服务、你发展我开路、你困难我帮助、你受益我保护”的服务理念,对项目落实实行全程式跟踪服务,对造成项目“流产”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