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 
昆明八策建设软环境 服务内容时限要公开承诺
2008年02月15日 10时03分00秒  来源:彩龙中国
  

昨日,在五华区便民服务中心办证的市民 记者 曲鸣飞/摄

  昨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等8个文件,通过一系列软环境建设活动,努力把昆明建成中西部甚至全国“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和低交易成本、低生产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地区之一。

  怕担风险、怕负责任、不思进取、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今后领导干部的这些行为都将受到问责。在《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在全市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中提出,昆明要建立最严格的限时办结制、最严肃的服务承诺制、最严厉的问责制,改善昆明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领导干部问责制的问责主体是,各级各部门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地方领导班子成员由上一级主管机关(部门)进行问责,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问责。

  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申诉、复议复查6个阶段,问责主体根据领导的指示和批示,上级的通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批评、意见,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等,及时研究启动问责。

  《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要问责

  《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规定,3月1日起,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具有或受委托行使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组织、公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中心)等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市管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照《办法》问责。

  问责内容包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求进取、平庸无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态度冷漠、作风粗暴;铺张浪费、攀比享受;暗箱操作、逃避监督;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其他需要问责的事项。

  问责的方式有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等十项。以上问责方式可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答复

  根据《昆明市限时办结制规定》,各单位在向办事人提供审批、审核等服务事项时,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

  规定明确,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各单位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没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应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各单位承诺的办理时限,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并接受监督。

  规定要求,各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人。凡能即时办结的要即时办结,能当日办结的要当日办结,确实一时办结不了的也要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结时限,并做好解释工作。

  《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服务内容时限需公开承诺

  从3月1日起,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内容、程序、时限、标准等事项都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

  《昆明市服务承诺制规定》提出,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为:服务项目和标准、办理程序和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投诉方式、保障措施及其他承诺。各单位应围绕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制订服务承诺,报送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兑现和落实负总责。

  不制订或不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以及不兑现服务承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本单位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问责,也可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责任追究。

  《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最大限度精简审批项目

  《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要求,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

  经批准取消的审批项目,审批部门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继续执行;属于附带收费的审批项目,其所附收费一并取消。可以下放的审批项目一律下放,实行属地管理。除特殊情况外,各行政审批部门应将审批项目成建制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集中办理,不准在行政部门受理;擅自将审批项目撤出便民服务中心的,追究审批部门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行政审批部门须定期检查和评价、及时修订和废止不必要的审批项目。政府法制部门将会同监察、财政、价格管理等部门对审批项目监督检查。

  擅自设定审批项目、实施审批行为的,严肃追究审批部门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造成行政相对方损失的,依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办理;因非法审批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同级财政。

  《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非职责范围应认真解释引导

  《昆明市首问首办责任制规定》 3月1日起执行,今后,首问首办责任人,也就是接待办事人员咨询、办事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及时办理或帮助办理,并给予答复解释。

  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登记制度,对办事人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办理事项、办理结果、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各责任单位要在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职责以及投诉方式等信息;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以便群众监督。

  凡是对办事人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不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办事程序、要求及所需材料;该办不办或有意刁难、设置障碍,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不热情、不接待、不引办、不解释、不提供便利条件,致使办事人员来回奔波,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损害办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规定强调,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认真解释引导,帮助办理,告知办事人承办机关或咨询部门的联系方式。

  《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证照工本费、登记注册费实行免收优惠

  《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应遵循规范有序、减轻负担,收费最少、标准最低的原则。

  证照工本费、登记注册费等与人民群众和企业发展相关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免收优惠政策。对于免收优惠政策后的相关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

  对收费单位、收费项目实行审查制和年度审验制,并核发《云南省收费许可证》,一年一审。

  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各执收单位应把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昆明日报》和服务窗口进行公示。相关部门将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查询系统,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不进行收费公示,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提高收费标准的,收费对象可以拒付,并向当地价格管理、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投拆。违规收费一律收缴和退赔被收费单位(个人),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执收单位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成果倒逼法”考量领导干部

  本次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活动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任组长的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2008年2月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学习教育阶段。除了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外,还将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必须在2008年2月29日前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为第二阶段,通过广泛征集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方面进行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对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影响软环境的人和事,要坚决果断地作出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在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和昆明电台春城热线上公开亮相,就进一步抓好软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姓名和联系方式一并公布,接受监督。

  今年4月为督察推动的第三阶段。一是,市委、市政府派出督察组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实施“工作成果倒逼法”,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察倒逼落实,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成员、新闻记者等组成机关和行业作风督察组,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严重问题除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还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和在媒体上曝光。对软环境建设情况,还将纳入2008年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的主要内容,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奖惩、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相关新闻  
·昆明将用六年实现“四创两争” (2008年05月04日)
·昆明狂欢节 各族歌舞“惹火”春城 (图)(2008年05月03日)
·“五一”新时尚:足不出户 上网听书(2008年05月03日)
·昆明城区四大交通工程进度:小西门7月解封 (2008年05月03日)
·昆明两卫生工作者举行了省内首个无烟婚礼(2008年05月02日)
·昆明今天仍是好天气明日遇雨恐成"冬"(2008年05月02日)
·允诺高价回收绣品 十字绣老板携百万押金"蒸发"(2008年05月02日)
·民族歌舞“绽放”春城 昆明昨成狂欢城(2008年05月02日)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