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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新政首日迎落户高峰 大学毕业先落户再就业
2008年01月22日 08时55分00秒  来源:都市时报
  

  核心提示:2008年1月20日,云南省户籍政策的分水岭。从此以后,城乡户口统称居民户。


  通过在昆明购房满30万元,一次付款或对于不满30万元的房子,在拿到房产证后居住满5年等政策落户,也都将成为历史。而结婚投靠的“5年”期限等,父母投靠的年龄限制,也将在此次改革中一一“解禁”。

  新政策正以其人性化与更宽松的条件在春城吹遍户改的春风。

  昨天(1月21日)上午10点多,大观楼派出所与往日的冷清不同,户政办理大厅从开门办公起,就迎来几十名前来办事的市民,绝大多数人都冲着落户而来。此时,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的办证窗口和昆明市各个派出所的办证大厅也排起长队……原定于20日起开始施行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由于碰上周末,户籍窗口休假,于昨天正式迎来第一个市民落户高峰。

  昨天,都市时报记者兵分多路,抵达昆明市各个户政窗口,通过前来落户的市民,了解到此次户籍改革的细则。

  “这是我的房产证,请帮我看看要怎么才能落户?”……为方便群众,在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尽管市民按序抽号排队,对号咨询及办理,但每个窗口仍被围得水泄不通。

  张女士一大早从阿拉乡赶过来,她在官渡区的窗口领取《申请表》后,边填写边告诉记者:“现在政策真好,我儿媳嫁过来4年多了,孙子都3岁了,可户口一直没落,现在取消了5年婚龄限制,她马上就可以从四川把户口落在我们家了,方便多了。”

  前来办理手续的市民中,大多还是新购房及二手房落户的问题,其次是父母儿女的投靠问题。民警不仅一一详解和办理手续,也尽力为市民想办法。家住丰宁小区的李女士讲出最近一段时间的“困惑”:“我2005年6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2007年11月回家后,却因半年内办不到身份证及落不了户口,无法找到工作,我该怎么办?”五华区一名户籍民警立即给李女士所属辖区的派出所民警打电话询问,并把李女士的情况反馈过去。

  申请落户手续

  合法固定住所(住宅面积低于120平方米,包括二手房;劳动合同、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均可证明“收入来源”)

  个案:昨天上午,王先生一早就携着房产证等证件来到大观楼派出所。王先生介绍,以前和父亲一起住,户口落在五华区。2004年,王先生又在西山区买了套66平方米的二手房,虽然是一次性付款,但由于房款不满30万元,买房落户还需居住满5年。

  “上次咨询时户籍民警让我今天来办理,没想到,今天竟是新户籍政策实施的第一天!”赶上改革后宽松政策的王先生高兴得合不拢嘴。根据新政策,凡在昆明市拥有 “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可申请落户。那么,从事法律工作的王先生无需再等2年,就可以成功申请落户。

  王先生表示,此次急着落户,主要是孩子马上就到了上学年龄。他考虑到,相对西山区,五华区择校的选择性不多,为了孩子能受到最好的教育,他才决定先将自己的户口迁到西山区,再根据投靠政策,将孩子的户口也迁过来。

  王先生手中有一本派出所新发的户口簿,只见户口簿扉页“户别”一栏已从原来的“非农业家属户口”变更为“居民户”字样。这也正是新政策取消户籍“二元”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在全市取消农业户与非农业户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最直观的表现。

  就在王先生办理落户时,在西山区做生意的张女士也到派出所咨询:“没有单位,能不能落户?”了解了张女士的情况后,民警答复:“没有单位的个体户持工商营业执照,也可以证明收入来源。如果没有收入,只能写明情况请市局审批。”

  需备材料:诸如王先生这样的市民,在昆明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本人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5、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摘抄表;

  6、商品房购销合同(二手房提供买卖公证书或公告书)(原件、复印件);

  7、二手房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该房屋无任何户籍人员证明;

  8、银行贷款已结清的按揭房,提供银行结清证明(原件、复印件);

  9、云南省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收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原件、复印件)。

  父母投靠(解除年龄限制)

  个案:王大爷是昭通人,女儿在昆明某所大学毕业后,一次付款,在昆明买了套88平方米的房子。为此,退休后,王大爷想到昆投靠女儿。根据新政策,父母投靠子女,不再受父亲年满60岁,母亲要年满55岁等条件限制。王大爷交齐相关证明,就能申请落户。

  需备材料:关于父母投靠,户籍关系属昆明市的房屋所有权人,在合法固定住所申请接迁父母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迁昆落户申请表;

  2、落户申请书;

  3、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4、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6、原户籍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7、父母退休证或工作单位收入证明或云南省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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