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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女儿对分房不满 工伤父亲讨工伤待遇
2007年06月22日 21时51分54秒  来源:彩龙中国网
  
昆明首例住房、工伤信访听证会举行,一对父女同获听证权

  继去年昆明市就信访事项首推听证会形式后,昨天(6月22日),涉及个人住房、工伤问题的信访事项首次在昆明举行听证会,这也是今年接到的信访事件中第一次举行听证会。
  参加昨天听证会的除信访事项的责任主体外,由包括政协委员、检察院、法院、信访局、房管局、土地部门代表、昆明理工大法学教授等7人组成听证委员,50多名公民参加了旁听。
  昨天的听证会,上午主要针对市民王女士提出的分房问题展开。听证会的焦点集中在身患心脏病,且肢残三级的王女士在2003年申请得一套面积为80多平方米的安居房,但申请安居房后,王女士以为由单位过失使已申请到的安居房未落实到申请人而被收回;随后在2004年单位又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改房按优惠价提供给王女士,但该房楼层在7楼,王女士认为该房不适宜身患残疾的她居住。经过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复查及法院的多次受理,王女士仍对最终处理结果有异议,因此提出听证申请。
  此外,下午的听证会是针对王女士的父亲于1980年在冷冻厂工作时被冻肉砸伤,在1998年7月前,单位都按相关工伤规定待遇,给其父发放工资,报销医疗费。按冷冻厂提供的数据,自从免除了当事人医药费自行负担部分后,仅在1997到1998年6月间,单位支付了12万余元的医疗费用。但因其父未到医院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也无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有关材料,因此单位认为工伤不成立,终止医药费全部报销。王女士的家人方则认为,其父的工伤应该按国家工伤待遇执行。
  市信访局副局长李旭升说,每年信访局约能接到3.3万件次的信访。结合云南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规定,为了公开、公正地监督信访事项责任主体依法处理信访,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从去年起,市信访局新推出信访事项听证会制度,去年通过听证会,解决了一个劳动争议,昨天召开涉及个人住房和工伤方面的信访事项听证会在昆均尚属首例。
  李副局长说:“专门就信访事项召开听证会主要包含以下几类:重大、疑难的信访问题;当事人多次要求进行听证;听证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信访事项。”据了解,昨天的听证会就属当事人多次要求进行听证,“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形式,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信访事件公正、客观的评价,不仅可以有效消除社会矛盾,还能依法规范不合理的屡屡上访行为,让当事双方都能得到最合理公正的结果,听证会的结果将是一个最终的处理结果。”
  据悉,此次听证会涉及的两个信访事项,将由责任主体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关证据;不足证据由听证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最后经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与听证的专家委员会人员合议后得出,最终听证结果将在半月后出来。(都市时报 作者: 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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