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5月14日发布的我省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报告显示,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采取了一系列有效遏制物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特别是4月初省政府及时召开了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暨物价工作会议,制定了六个方面稳定市场物价的措施。这一系列的价格调控措施确保了我省市场价格在高位运行情况下保持了相对稳定,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比3月份有所回落,表明省委省政府去年下半年以来采取的一系列价格调控措施取得了成效。
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9.8%。其中,城市上涨9.7%,农村上涨9.9%。主要特点:一是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5.4%。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4.3%,鲜菜价格上涨6.9%,粮食价格上涨11.6%,油脂价格上涨54.2%,水产品价格上涨22.3%,鲜果价格上涨23.2%,鲜蛋价格上涨10.6%,调味品价格上涨17.5%;二是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7.6%,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6.2%,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0.8%。三是衣着类价格同比下降6.7%,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1.2%。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3月份上涨0.5%。其中鲜菜下降7.5%,油脂下降1.3%,鲜蛋下降0.4%。
1-4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8.9%。其中,城市上涨8.6%,农村上涨9.1%;食品类价格上涨23.3%,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2.6%,居住类价格上涨5.4%,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8.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0.8%,衣着类价格下降7.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1.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3%。(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