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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继续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一季度贫困地区农民现金收入快速增长。据云南调查总队对80个重点扶持县(以下称贫困地区)8000户农村贫困监测住户抽样调查,一季度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595.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增幅连续两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
1、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一季度贫困地区实现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6.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7元,增长22.8%,其增加额对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2.3%,比上年同期上升5.3个百分点,进一步确立了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贡献的主导 地位。
2、农产品价格上涨推动农民家庭经营现金增长。一季度,以猪肉为主的农产品价格高位上涨,加之旺盛需求,带动主要农产品价格待续上涨,从而推动贫困地区农民出售农产品收入大幅增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出售产品收入仍然达到307.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1元,增长24.3%,占期内现金收入的51.6%,对期内现金收入增加的贡献率达到59.3%,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
3、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农民增收渠道增多。一季度,贫困地区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两项合计人均59.8元,比上年同期增3.7元,增长6.6%。其中财产性收入人均12.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8元,增长7.1%。以往增收额较大的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开始呈下降趋势,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出现多元化特点。
4、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呈“七增一减”态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1.6元,同比增长13.4%,占期内农民现金支出的比重为68.5%,较上年下降3.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50.6元,同比增长24.5%;人均衣着消费37.3元,增长10.6%;人均居住消费75.6元,增长2.4%;人均消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25.3元,增长13.3%;交通和通讯消费38.6元,增长18.4%;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24.3元,增4.5%;医疗保健22.7元增长5.1%;消费其他商品和服务7.3元,下降10.7%。(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