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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日前,石林县新增为2008年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此举标志着石林将得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资金支持,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据了解,石林自2003年列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县以来,省、市、县各级政府已累计投入资金5100多万元,实施完成了中低产田改造、羊产业、绿色产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等15个重点项目,改造中低产田36997亩,建成优质水果基地4500亩、人工种植优质牧草地7494亩,建成灌溉渠道3116米、输水管道71224米、渠系建筑物256座,新建机耕路1109米、各类蓄水池406座,开展科技培训1.14万人次,项目受益区农民年人均增收达1000元以上,创出了在全省推广的农业综合开发“乘数效应”石林模式。
列为国农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后,石林县将在5年内规划改造中低产田7.65万亩,扶持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保鲜、专业批发等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由单一的种植业向“种养加”、“产加销”、“贸工农”、“产学研”等多种模式拓展,由“生产农业”向“生活农业”、“生态农业”和“生物载体农业”延伸。
另悉,除石林外,云南还有沾益县也新增为2008年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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