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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漫游费上限明起降低 我省最迟5月执行
2008年02月29日 14时27分00秒  来源:春城晚报
  

    按照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3月起手机漫游费的主叫和被叫上限标准分别下降为每分钟0.6元和每分钟0.4元。云南移动和云南联通表示,由于技术调整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云南最迟5月1日执行。

    收费标准得到统一  

    新方案简化了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

       目前,我国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为: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0.60元/分钟。此外,现有的漫游费资费标准不但有主叫与被叫的差价,还要区分是否有IP长途,且计费精确到每6秒。这样复杂的资费方法,让消费者难以计算。

    新规执行后,收费标准将得到统一,消费者每个月所用的电话费也能一目了然。

    我省5月前开始执行

    由于两部委的通知中有一句“保留”话语: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截至周三,已经有上海、北京移动公开表示不会在3月1日执行新的漫游费资费标准。

    云南移动和云南联通表示,由于客户数量多,技术调整需要一定时间,通知规定的时间比较紧迫,所以此规定在云南将延期执行。现已将推迟执行的原因申报省相关负责部门批准,根据通知,最迟在5月1日前执行新的资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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