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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鲜活农产品市场工商管理费春节减半征收
2008年01月27日 13时34分00秒  来源:春城晚报
  

    为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春节市场供应,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昨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全省工商系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从1月26日至2月5日期间,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工商行政管理各类费用,一律减半征收。

    1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紧急通知指出,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大范围的大雾和冰冻等天气,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受到较大影响。针对即将到来的春节,为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维护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同时,云南省工商局还要求全省各地工商机关要制定和落实鲜活农产品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果断处置市场安全突出事件,建立健全市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据了解,云南省工商局要求把这项惠民政策严格落实到位,必须通知到基层工商所,传达落实到每一个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完)(苏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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