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始终把林农的利益放在首位,采取5项措施,严格质量把关,积极调解纠纷,全县林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县里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的意义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干部群众掌握政策,自觉地参与和支持改革。工作中,该县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使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平等享有承包经营集体山林的权利,实现“耕者有其山”,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坚持林农得到实惠,生态受到保护的原则。要切实维护林农的根本利益,真正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三是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工作中注意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尊重历史,取信于民。四是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各地的社情、村情、林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五是坚持利益兼顾的原则。处理好国家、集体与林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利益大头留给林农,兼顾集体利益,保障山林所有者的合法收入。
为保障林改工作顺利完成,该县积极在资金、人员和技术方面提供保障。省、州配套林改经费3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242万元;县、乡两级共抽调(招聘)农村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干部,涉及林改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林业技术员,州农校学生,回乡高中、中专生等980余人参加林改工作。随着外业勘查工作的推进,各种林权纠纷逐渐显现,全县共发生各类林权纠纷546起。目前,已调处纠纷339起,总调处率为62.1%。针对蒙自县与国有芷村林场林权纠纷比较突出的实际,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做好纠纷的调解工作。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和既有利于保护国有林场今后的发展,又使群众满意的原则,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矛盾,不留尾巴。截至8月底,全县750个涉及林改的村民小组中,已有705个村民小组完成了外业勘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占涉林村民小组总数的94%。确权户数13921户,确权宗地23632宗,面积48715.8公顷。(张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