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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旅行社要签“明白合同”并关注意外保险
2008年06月01日 11时29分00秒  来源:新华网
  
   端午节即将来临,对于即将远足的人们,黑龙江省消协有关负责人提出如下消费警示。

    一、选择有信誉的旅行社并签订明明白白的旅游合同。要选择有国内外组团合法资格、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员工素质高的优秀旅行社。同时,旅游者还要把旅行社的各种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细节,逐项约定,弄清楚费用是怎么构成的,避免旅行社从中玩文字游戏。

    二、消费者要关注意外旅游保险。该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行社代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消费者拿到合同后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认旅行社是否在保险公司投保。对旅行社自定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消费者应当拒签,同时注意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主体是旅行社,而不是下设的门市部。

    三、要明白旅行的路线和价格,明晰收费与相应的标准。一般旅行社的报价有两种形式,一是吃、住、行、游(门票)全包,另一种是包部分项目,有的甚至连餐费也自理。消费者一定要明确行程中的景点和费用,防止广告和报价中对游览的旅游景点表达不清楚或故意模糊价格,在旅途中导游不断加收费用。

    四、旅游合同签订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都要严格履行约定的职责。旅行社在运作过程中要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游者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体谅旅行社遇到的实际困难。遇到突发事件要多沟通,协商解决,这样的旅游才能心情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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