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牵动着全中国人民的心。巧的是,上海市政府应急办公室近日明确回应一份名为《增设灾害避难场所和标识完善上海应急体系建设》的政协提案,并表示采纳提案的建议。上海已经开始利用绿地、学校开阔地、大型体育场、停车场等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市建设交通委、市绿化局和杨浦区政府已经结合杨浦区大连路绿地建设项目,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试点,研究制定“应急避难场所指引标识系统”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5月14日《新民晚报》)
上海市着手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这既可以看作是对汶川地震的另一个回应,又可以看作是地方政府“以人为本”理念的回归。
我们固然都不希望天灾就在自己的身边发生,但我们又怎能断定天灾就不会在某一天突然降临?如何有效预防灾难,将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未雨绸缪,规划建设应急避免场所,增强人们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无疑是一个重要举措。
当然,城市市区不同于农村,城市人口密集,高楼大厦林立,几乎处处都是寸土寸金。因此,在市区规划建设一些应急避难场所,无疑会遇到很多困难。这就需要城市管理者具有一定的勇气和魄力,具有长期发展的战略发展眼光,具有深切的人文关怀精神。
其一,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要立足长远,不能紧一阵松一阵。有灾难时,我们会想到应急避难场所的重要,但灾难一过,其重要性在城市管理者心目中是否还会如此重要?
其二,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要遏制利益冲动。在城市市区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从眼前看或许会牺牲一定的经济利益,甚至还会影响到该市的GDP总额。而且还不排除一些开发商对规划用地垂涎三尺,以高额利益诱惑暗中抵制政府这一举措。
其三,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还需要有法规跟进。一是要对规划利用的绿地、学校开阔地、大型体育场、停车场等应急避难场所,做出明确规定;二是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责任人有具体的惩处措施,以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稳定性和严肃性。让这一好的政策举措彻底落到实处。 (卞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