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原则:住宅不超四层 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昆明市近日出台《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等三个文件 将印成小册子发给城中村居民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城改办)了解到,《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关于城中村村改居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三个文件已经政府研究同意,将于近日内印制成小册子,分发到昆明市各个城中村片区的居民手上。
□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
合法土地 每亩补偿25万
在土地征收原则方面,对依法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将按25万/亩给予补偿。通过出让方式使用土地的,按出让合同确定的用途出让剩余年限评估后补偿。依法办理部分手续,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原始收据凭证据实退补。属于“8·31”清理对象,手续补办齐全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按当时取得土地的成本价加银行周期存款利息补偿;手续不全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原始收据凭证据实退补。
对国有企业的土地征收,将按25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拆迁人还将与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研究企业生产设施、企业职工及家属的搬迁安置方案,做好此类企业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解决好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
而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土地征购补偿标准,则由地方政府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则按本地段基准地价给予补偿。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根据有关规定,将按照建盖楼层不超过四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原则进行补偿安置。至于按照有关要求缴纳的每亩3万元的标准社保基金,地方政府将以被拆迁农村社区(办事处)为基本单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选择货币补偿 自行解决住房
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安置可以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进行,被拆迁人可以任意选择一种补偿安置方式。集体土地上被拆迁农村居民宅基地、非经济组织和非住宅建(构)筑物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补偿方式,安置房源问题将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
非货币补偿人 2年内提供房源
选择了产权调换方式的,安置将以分区、定点、定向、限价、限量的方式,在规定补偿面积标准内,按“拆一还一”方式进行安置,面积不足部分以货币方式补偿,面积超过部分按所超面积补差。对于选择了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被拆迁户的临时安置问题,将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但拆迁人在与被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安置协议后,拆迁人必须在24个月内向被拆迁人提供安置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