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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对受灾地区减免“两费”2亿多元
2008年02月20日 11时00分00秒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张晓松)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决执行国务院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减免有关收费的规定,截至2月14日,共对受灾地区减免收取“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21249万元;预计到3月31日,还将减免收费46904万元。
 
    为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执行至今年3月31日。

    记者日前从工商总局了解到,19个受灾的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参与抗灾救灾过程中,共出动人员84.29万人次,出动车辆41.01万台次,检查市场数55015个,检查市场主体数237.13万个,确保受灾地区市场交易安全。

    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确保市场商品供应和市场稳定,并帮助受灾群众排忧解难9911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54万元。

    此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共拨付专项救灾资金5590万元,购买各种救灾物资计2907万元,职工个人捐赠钱款574万元,捐赠衣物8058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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