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 
三部委联合制订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图)
2008年05月20日 17时01分00秒  来源:中国新闻网
  

   

 

    5月18日,救援人员正在四川地震重灾区北川县清理废墟,并对死难者的遗体进行消毒处理。 中新社发 邹宪 摄

 

    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妥善及时处理四川省汶川地震遇难人员遗体,预防地震灾区疫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灾区民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近日联合制订了“5.12”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对遗体处理方式、遗体辨认程序、境外人员遗体处理、卫生防疫、协调配合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根据遇难者有效身份证件或经亲属辨认,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门安排火化;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土葬处理。既无有效身份证件也无亲属辨认,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公安、卫生部门根据灾区实际情况,要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5.12”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遗体及时火化或土葬。遇难者经确认是外国人的,遗体由中国殡葬协会进行防腐处理,遇难者身份确认、通知、遗体运输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意见强调遗体搬运和土葬,应当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参照卫生部有关技术方案进行。为避免因遗体腐烂造成环境污染,在遗体发现后应尽快完成相关鉴别程序并进行处理。在遗体处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尊重遇难者尊严,并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

  目前,意见已下发到灾区各市县救灾指挥部和各救援单位遵照执行。




  相关新闻  
·人民日报评论:灾难袭来,世界与我们同在(图)(2008年05月21日)
·中纪委等五部门:保证救灾款物全部用于受灾群众(2008年05月21日)
·国务院新闻办通报抗震救灾工作5月20日最新进展(2008年05月20日)
·红十字会重申: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以其名义募捐(2008年05月20日)
·保证我省救援物资抵灾区 工人冒余震抢修公路(2008年05月19日)
·汶川昆明心手相连 爱心通过车贴传递昆明(图)(2008年05月19日)
·云南水富12名私营业主自发赴四川灾区参与救灾(2008年05月17日)
·救灾部队运输途中的饮食全由军供站保障(2008年05月17日)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