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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3-14”事件死亡群众的家属将获20万元抚恤金
2008年03月29日 08时54分00秒
    新华网拉萨3月28日电(记者 拉巴次仁)西藏自治区政府28日发布公告称,经自治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的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公告说,对在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受伤的无辜群众和受损商铺、民房的恢复重建,自治区政府将研究出台措施进行救助。

    2008年3月14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制造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烧死砍死无辜群众18人,受伤382人,被毁商铺、民房、汽车直接财产损失近2.5亿元,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来源:新华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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